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3895.过着邪恶生活的人所用的邪恶与虚假的说服,以及真理的说服在来世具有这样的性质:可以说它会窒息其他人,甚至窒息被引入天使呼吸前的善良的灵人。因此,凡具有这种说服力者,都被主移走,留在地狱中。他们在那里无法互相伤害,因为他们彼此的说服都差不多,因此他们的呼吸是一致的。一些具有这种说服力的灵人来到我这里,想要窒息我,并且的确有所得逞,但主救了我。当时,主差来一个小孩子,他的在场使他们备受折磨,以致他们几乎无法呼吸。他们被保持在这种状态,直到大喊叫,然后被投入地狱。
过着邪恶生活的人所具有的真理的说服则具有这样的性质:他说服自己相信,真理之所以为真理不是因为他以良善为目的,乃因以邪恶为目的。也就是说,他确信他可以利用真理获得地位和名利。最坏的人就能具有这种说服力,他们似乎对真理很是热心,以致他们诅咒所有虽具有良善,却没有真理的人下地狱。关于这种说服,可参看前文(2689, 3865节)。当这种人首先进入来世时,他们以为自己是天使,却无法靠近任何天使社群;一旦靠近,可以说他们就被自己的那种说服窒息了。他们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说的那些人:
当那日,必有许多人对我说,主啊,主啊,我们不是奉你的名说预言,奉你的名赶鬼,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?我就明明地告诉他们说,我从来不认识你们,你们这些作恶的人,离开我去吧!(马太福音7:22-23)
1316.“看哪!这人民为一,他们都有一种语言”表示他们都有一样的信之真理和教义。这从“人民”和“语言(或嘴唇)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人民”是指信之真理,“语言(或嘴唇)”是指教义。前面说明(1259节),“人民”表示信之真理,也就是那些拥有信之真理的人;“语言(或嘴唇)”表示信之教义,这在前面也已说明(11:1;1286节)。当所有人都以社会的共同利益、教会的共同利益和主的国度为目的时,就说人民“为一”,他们的语言或嘴唇也是“一种”。因为在这种情况下,主就在这目的里面,所有人都从主而为一。但主绝不可能与一个以自己的利益为目的的人同在。人自己的东西本身就会将主排斥在外,因为人由此会将社会的共同利益和教会的共同利益,甚至将主的国度扭转并指向他自己,甚至使它们可以说为他而存在。他就这样把主的东西从祂那里夺走,并将自己置于祂的位置。当这种态度在人里面掌权时,他的每一个思维,甚至他思维的最小细节里面都会有它的反映。这就是在人里面掌权的东西,或说人的主导特征的性质。
这一点在人活在肉身期间不像在来世那样明显,因为在来世,在人里面掌权的东西,或说人的主导特征会通过他周围所有人都感觉到的一种气场显现;这种气场具有这种特点是因为,它从此人里面的每一个事物中散发出来。一个人若在各个方面都关注自己,那么他的气场就会夺取并(如来世的人所说的)吸收对它有利的一切,包括周围灵人的一切快乐。它还会摧毁他们的一切自由。因此,这种人不得不被逐出社群。但当人民为一,语言或嘴唇为一时,也就是说,当所有人的共同利益得到关注时,一个人永远不会夺取别人的快乐,或摧毁别人的自由,而是尽可能地促进和增加它。这就是为何天堂社群如同一体,这一体唯独通过来自主的相爱才能实现。这同样适用于教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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